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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声明“在互联网上的基本权利辩护”
列入可持续经济的影响通过互联网自由地行使言论自由,信息和文化权利的立法修改的法律草案之前,记者,博客用户,专业人士和开发人员互联网表达我们坚决反对的项目,并声明:
1.-版权不能以上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隐私,安全,无罪推定,有效的司法保护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2.-暂停基本权利,并且必须保持司法的专属权限。 没有结束没有判决。 这个蓝图,违反了“宪法”第20.5条的规定,根据文化部,电源保持西班牙公民访问任何网站,非司法机构,一个机构手中。
3.-西班牙科技部门围绕创建新的立法会的法律不确定性,破坏我们的经济发展和未来的几个领域之一,通过引入竞争的障碍,并减缓其国际扩张的阻碍企业创造。
4.-新建议的法例威胁的创造力和阻碍文化创造。 随着因特网和新技术已民主化的创建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再来从传统文化产业为主,但来自许多不同来源。
5.作家,像所有的工人都有权站在自己的创意,商业模式,并与他们的创作活动。 试图抓住过时的行业,无法适应这个新环境立法的变化,是既不公平,也不现实。 如果你的商业模式是基于控制工程的副本和互联网也不是没有可能侵犯基本权利,应该寻找另一种模式。
6.-我们相信,文化产业要生存现代化的替代品,有效,可靠和负担得起的,以适应新的社会实践,而不是限制,所以不相称的是无效的,他们所追求的。
7.互联网应该从群体寻求永久过时的商业模式,使不可能的,人类的知识仍然是免费的自由和不受干涉。
8.我们要求政府通过法律,确保在西班牙的网络中立性,作为一个框架,为未来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任何压力。
9.,我们提出了一个旨在结束的知识产权权利的真正的改革:社会的知识,促进公共领域和版权组织的限制滥用。
10.-在一个民主国家,法律和修正案应通过与有关各方协商后,由于辩论。 立法变化的影响在非有机的另一个问题涉及的法律,基本权利,这是不可接受的。

































